
近日,由文化部开展的全国第三次县级以上文化馆评估定级结果揭晓,我县文化馆荣获“国家一级文化馆”称号。
为进一步加强对文化馆事业的管理,充分发挥文化馆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,按照每4年进行一次全国文化馆评估定级工作的要求,文化部于2011年在全国开展了第三次县级以上文化馆的评估定级工作。在山西省第三次文化馆评估定级结果名单中,我市获得一级馆1个、二级馆2个、三级馆5个,我县文化馆被评为临汾市唯一一个国家一级馆。
近年来,我县文化馆在县委县府、县委宣传部的领导下高举公益性服务的大旗,围绕中心做好宣传鼓动工作,为凝聚人心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,为满足群众需要积极开展各类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活动,并在繁荣文艺创作工作中做出了显著成绩。
第三次全国县级以上文化馆评估定级,是对文化工作的检验,是评定全国文化强县的重要条件之一,为此我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高度重视,并作出全面布署,分管领导亲临指导,县文化馆按照全国文化馆等级必备条件和评估标准及其细则的要求,在硬件建设、公共服务、队伍建设等个方面做出艰苦努力,接受了省评估验收小组和文化部督查组的全面审核,取得了总分名列全省前茅、临汾市第一的优异成绩。这次我县文化馆被评为“国家一级文化馆”将我县的文化工作又提高到一个新的高度,为实现我县的文化大发展、大繁荣将发挥出更大的作用。
下阶段,我县文化馆将积极发挥国家一级文化馆的示范和引领作用,以此作为新的平台,服务文化民生,把我县的文化事业推向一个更新的高度。